淮南生活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谋划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下,淮南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于担当作为,凝心聚力苦干,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以“五控”为总抓手,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年,淮南市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改善幅度全省第五;PM10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改善幅度全省第四;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4.8%,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六。三项主要指标“两降一升”,改善位次全省靠前,空气质量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一是实行市长定期调度。“五控”组分管市长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五位分管副市长分别包保六个大气国控站点,对各站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实行点对点负责。二是实施严格奖惩措施。每月对各县区、部门、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对排名综合得分前两位的县区、前十位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后两位县区、后十位乡镇进行通报处罚。三是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建立空气质量数据监控与大气污染问题处理快速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将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及时整改。2021年,共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1164个,完成整改1096个,整改到位率94.2%。四是坚持每日大气会商。建立了每日大气早会制度,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大气办、监测站、第三方团队参加主会场,各县区通过视频参会,分析上一天情况,预测当日走势,部署每日重点,发布调度指令。五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了夏季臭氧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淮南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开展“清零散煤”行动,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2021年,取缔了6个散煤加工点和660余个经营性小煤炉、炉灶。开展“清理黑烟车”专项行动,联合路检路查91次,检查检测车辆1486辆,查处尾气超标车辆197台。依托固定遥感监测机动车270万辆次,依法对215台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处罚。开展火电企业超净排放改造,印发《淮南市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实施意见》,对全市燃煤电厂实施超净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深度治理10台机组。
(二)以“达标”为总任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2021年,淮南市地表水国考断面达标率87.5%,新城口断面、五里闸断面、石头埠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到Ⅱ类,瓦埠湖断面、白洋淀渡口断面、西淝河闸下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水质升类断面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个。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达标率均为100%。一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对全市整改完成的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档案资料,定期开展监督监测,采取多种形式对排污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二是实施跨界水域重点治理。先后5次与阜阳市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席会议,组建焦岗湖综合执法中队,严查未批先建、非法排放污水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湖区治理,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先后投资9亿元,建成9项重点控制性工程,6项一般控制性工程。三是加强汛期水质监测监管。加强河道堤岸管理,定期组织河道清理,严防汛期污水进入河道。加密监测闸坝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排涝泵站、主要入河(湖)排污口等水域,加强跨地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督管理,对水质异常、可能发生污染时及时报告、溯源,向上下游地区和有关部门通报。
(三)以“安全”为总底线,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土壤风险隐患排查。对43家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结合排查情况编制企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和整改方案。30家企业已完成方案编制,对排查出的34条隐患,整改完成32条。二是加强土壤污染地块修复。开展淮化集团设备拆除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监管及拆除后的土壤环境污染状态调查、风险管控等工作,组织专家对拆除活动中的残留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固废处置方案、污染防治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淮化拆除过程中土地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2项指标均提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划定30个疑似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区范围,设立风险标识牌,进行风险管控;调查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等用地的污染地块和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目前我市没有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4项任务已全面完成。
(四)以“长效”为总目标,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抓好各类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督察组共交办285件信访件,已经验收274件;发现的15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省警示片涉及我市2个问题,1个问题已完成验收,剩余1个问题已经申请省发改委验收。焦岗湖流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已经制定并印发,目前已完成8个问题的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大起底回头看。开展“大起底”“回头看”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共排查上报问题20个,已经完成18个。市级核查问题165个,完成163个。三是上下联动推进专项监督。配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深入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助推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真实整改。第一轮对全市285件信访件全部走到场、交到手,共排查问题48个,所有问题全部发函交办,形成整改闭环。
(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水平。突出党建重要位置,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明确党建责任主体,局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工作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印发《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与随机巡听制度》等规章制度,扎实开展了党史宣传教育、“从政治上看环保”、“高质量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制定了《“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课程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确保用制度来推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三是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局党组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周五上午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市重大会议精神。2021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开展集中研讨5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学、参观见学等形式,带领全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四史”,让全局党员干部在“四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前行力量。开展了“从政治上看环保”专题讨论活动,开展三次集中讨论。2021年,《抢抓重大机遇,发挥优势潜能,全力推动淮南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党建征文荣获“一等奖”,《坚持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著》荣获优秀调研课题。
二、2022年工作谋划
主要目标:大气、水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事件发生。
重点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是立足于精准,在关键环节上聚焦。
1、推进落后区域“进位行动”。重点帮扶大气环境质量落后的潘集区、八公山区、田家庵区,争取2022年底前,田家庵区、八公山区退出全省后10位,潘集区退出全省最后1位。
2、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拆迁工地的常态化管控,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安装PM10、PM2.5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强化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建立“洗、扫、冲、收”联合作业流程。开展裸土裸地整治,修复矿区和城乡结合部破损路面。严管渣土运输,渣土车辆“定时、定点、定线路”开展密闭运输。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整治,加强煤系固废扬尘管理,落实物料密闭储存,实现重点企业的煤场、料场、渣场及环境敏感区的工业堆场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
3、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施电厂超净排放改造,2022年底前所有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净排放。推进砖瓦窑、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市20%砖瓦窑企业力争达到B级标准。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企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动态管理;推进学校、医院等企业事业单位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4、推进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力争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10%、8%以上,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10%以上。全面提升治理设施“三率”,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综合去除效率均达到80%以上。推进园区VOCs与颗粒物协同治理,年底前完成VOCs减排任务。推进“绿岛”建设,年底前建成一个示范性“绿岛”项目。
5、推进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进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M站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15座以上并与实现省级联网。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启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
6、推进季节性污染排放调控。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综合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在夏秋季臭氧污染严重时段,重点加强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管控,对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帮扶指导。开展秋冬季PM2.5污染调控,依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水泥、砖瓦、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管控。
7、推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做好碳减排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碳排放数据库,指导、帮助企业2022年前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8、推进大气综合管理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两座空气质量监测雷达站和全市大气综合管理系统。
(二)水污染防治,主要是立足于治本,在源头治理上聚焦。
9、加强重点区域治理。重点加强焦岗湖区域治理,推进实施《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对东部湖区6000亩水面和矮圩拆除区域开展自然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推进关沟治理、下游湿地库、丁家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焦岗湖水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将采煤沉陷区等水域纳入水功能区划范围。
10、全力推进联防联控。做好瓦埠湖、焦岗湖和高塘湖流域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特别是加强与阜阳的合作,落实汛期监测预警、闸坝调度、轮值会商、信息报送等制度,严防发生跨界污染事件。
11、着力推进生态补偿。修订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科学设置污染赔付及生态补偿金。推动省里建立焦岗湖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
12、强化国控断面管控。紧盯国控断面水质,强化管理措施和现场帮扶指导相结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2022年底前我市8个国控断面年度均值全部达标。
13、抓好智慧平台建设。构建集监测数据实时采集、水质状况实时监控、水环境质量评价、污染源追溯与管理、水质模拟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淮南市水环境管理平台”,为全市地表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主要是立足于管控,在综合防治上聚焦。
14、加强土壤安全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淮南市2022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发布,完成名单中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持续跟踪淮化集团地面设施拆除过程中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拆除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后续工作。
15、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年底前,完成2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36个农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24个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和1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6、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推进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建成投运寿县、凤台、谢家集3家试点项目。出台实施《淮南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加快推进矸石堆的综合利用,加大煤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
(四)环境问题整改,主要是立足于长效,在防止反弹上聚焦。
17、提高整改实效效果。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为重点,加快推进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度。针对普遍存在整改质量不高,整改效果反弹的问题,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不断提升问题整改成效。对一些极易反弹的问题,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
(五)基础保障工作,主要是立足于支撑,在提升能力上聚焦。
18、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危废违法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环境、自动监控、放射源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完成淮河干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方案与“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编制工作。2022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19、深化环境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结案数量较上年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实施环境监督长制,年底前,全市环境监督长制信息化平台建成投用,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环长责任体系制度基本健全。
20、加强环保项目谋划。加强项目谋划编制,委托南京环科所等高水平科研单位谋划编制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力争2022年谋划编制项目纳入国家、省项目库量和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的数较上年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