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生活
事关淮河能源集团集团公司职工返岗及封闭管理单位职工轮休!
关于集团公司职工返岗及封闭管理单位
职工轮休的指导意见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形势,根据淮南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淮南市逐步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就职工有序返岗和封闭管理单位职工分批轮休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在疫情稳定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除属地要求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可有序安排职工返岗及分批轮休。
二、返岗及轮休时间安排
自本意见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改变轮休方式待淮南市完全恢复社会面正常活动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决定。
三、返岗及轮休方式
(一)返岗。
按照“能返尽返、先返后休、有序循环”的要求安排返岗。
(二)轮休。
方式一:按照每月“上22休8”的总体原则进行轮休,即每月可返家集中休班一次,总休息天数不少于8天。
方式二:按照“上11休4”的总体原则进行轮休,即在单位工作11天后休息4天,每月集中休息两次。
以上两种轮休方式,由各单位自主进行选择。
四、返岗及轮休相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
各单位根据选择的轮休方式以及返岗、轮休要求,制定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返岗及轮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经二级单位审批后并汇总,于5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办备案(PDF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告专用邮箱”)。
(二)返岗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政府、集团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排定职工返岗计划,并按以下要求做好返岗工作:
1.返岗前,各单位要对所有拟返岗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外委、外包等从业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准确掌握职工停工期间的健康状况、“两码”情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现居住地风险等级等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定期更新完善返岗人员花名册,所有人员均需签订承诺书。
2.返岗时,各单位需严格查验确认,确保体温正常,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对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消杀后,方可进入单位。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返岗:
(1)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仍处于居家隔离的;
(2)居住地在封控区、管控区及重点管理区域的;
(3)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有病例接触史、与从上海等疫情敏感地区返回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
(4)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码异常(出现黄码、红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史的;
(5)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的;
(6)其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适宜返岗的。
4.返岗后,所有返岗人员按照“三天两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按照属地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轮休要求。
1.轮休前,各单位要督促职工确认居住地管控政策、共同居住人健康码、健康状况等信息,确保符合轮休及按期返岗条件。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排定职工轮休批次、时间,提前掌握计划轮休人员名单、通勤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由专人建立登记台账,跟踪记录职工离开及返回单位时间。
2.轮休期间,各单位要教育职工务必严格遵守所在社区(村)防疫规定,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扎堆聚集、不聚会聚餐、不走亲访友,不外出旅游。
3.轮休期满,各单位按照返岗要求和程序,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允许职工返回单位。
(四)返岗及轮休通勤要求。
提倡各单位返岗及轮休人员通过单位通勤班车或私家车离返单位,原则上不乘坐网约车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1.通勤班车。
各单位按照预先排定的轮休批次及人数妥善安排通勤班车,确保职工有序离返单位,每车指定1~2名乘车管理人员负责乘车人员体温检测、轮休及防疫信息查验。通勤班车要每日全面消杀,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原则上实行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点对点”闭环管理,不得因私变道、绕道行驶。通勤班车须在乘车管理人员确定人数及乘车人员信息后方可发车。所有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私家车。
职工乘坐私家车离返单位前须经单位批准并记录相关信息,做到“点对点”闭环管理,离返单位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停车、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