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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机制

2024-05-07 19:39:57 阅读次数:416 来源: 作者: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联动协作 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行政与司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淮南市中院会同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成立化解行政争议领导小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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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联动协作 多元化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行政与司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淮南市中院会同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成立化解行政争议领导小组,组建联动工作办公室,实施具体工作。《实施意见》以法院当前的诉前调解机制为依托,设立市场监管行政案件调解室,突出前端化解,将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的因对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误解而提起的行政争议、非诉执行、因“职业索赔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纳入工作范围。同时,通过共同建立案件检索目录表、共享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案件当事人异常信息等措施实现信息互通。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常态化沟通 共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妥善解决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以降低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为目标,积极加强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让普法走在执法之前。

下一步,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地执行,将会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形成以行政监管促进司法裁判质量提升、以司法裁判带动行政执法优化的良好格局。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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