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寿县一米厂因虚假宣传,被罚55000元!
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寿县某米厂虚假宣传案案情简述:2022年1月28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寿县某米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用于生产“虾塘满穂”大米的包装袋共计11000只,包装袋正面印制有“CFQC全国消费者放心品牌”、“CFQC中国绿色健康食品”和“CFQC中国粮食行业重点推荐品牌”3个标志,现场未发现使用上述包装袋盛装的大米。当事人提供了3份上述“荣誉证书”,发证组织分别是“中国企业
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寿县某米厂
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述:2022年1月28日,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寿县某米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用于生产“虾塘满穂”大米的包装袋共计11000只,包装袋正面印制有“CFQC全国消费者放心品牌”、“CFQC中国绿色健康食品”和“CFQC中国粮食行业重点推荐品牌”3个标志,现场未发现使用上述包装袋盛装的大米。当事人提供了3份上述“荣誉证书”,发证组织分别是“中国企业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在相关平台上未查询到这两个组织。经查,上述“荣誉证书”是当事人通过他人电话推荐、微信支付费用、提供营业执照照片后即获得的。当事人生产的大米使用上述印制的包装袋已销售440袋,货值金额合计23740元,获取利润480元。
定性处罚:当事人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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